涉襲擊保安無罪要簽保 許智峯上訴官亦指不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9/08 12:17

最後更新: 2016/09/08 12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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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人許智峯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,被指於去年4月在中西區區議會閉門會議上襲擊保安員,今年4月許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,經律政司覆核下,裁判官縱維持無罪裁決,但下令許需簽保守行為,許不服上訴。高院法官今於庭上質疑,原審裁判官於宣布裁決當天才首次透露要求許簽保守行為,事前完全沒有詢問許是否需要就此聘請律師,亦沒給予他時間作準備,是對許造成不公。

另一方面,法官指出簽保守行為屬預防性措施,裁判官需在預視到許將會有暴力行為的情況下,才可下令他簽保守行為,但根據判詞,裁判官只考慮到許於案發當日的暴力行為,而並無證據指許有暴力傾向,亦無證據指許於案發後再有暴力行為,故簽保守行為並不合適。法官又指,即使要求許簽保守行為,裁判官的命令範圍亦過於廣泛,應只限制許於類似場合的行為。

律政司一方則表示,控方應早於裁決前已透露有此申請,鑑於上述分歧,法官下令將案件押後,以待雙方查閱原審時的謄本,擇日再訊。許於庭外表示,估計下次聆訊時其守行為命令已結束,但仍覺得需上訴討回公道,以作為日後其他抗爭者的先例,免得律政司日後即使無法將人定罪仍要求對方守行為。